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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30人公告

2019-02-25 10:50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3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3月6日9:00—3月10日16: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满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是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副局级,划入公益一类,负责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数字天津的工作部署,承担促进大数据全业态发展、大数据基础资源平台建设和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开发、流通、交易等工作,为数字天津建设提供基础性、支撑性保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人员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表《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所学专业应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2019年2月25日在天津网信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3月6日9:00—3月10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及费用:3月6日9:00—3月11日16:00,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2科)。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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