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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30人公告

2019-02-25 10:50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3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21日9:00—3月23日9:00

  4月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需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部门证明、报考资格证书、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委网信办(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一周内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六、递补

  因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的名单。

  八、公示

  市委网信办将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28013603

  政策咨询电话:88355196

  招聘监督电话:88355201

  咨询时间:2月25日—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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