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公开选聘高端管理人才公告(20人)(2)
三、管理方式
(一)对省属和地级市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按两种方式给予薪酬待遇:实行聘期管理的(每一聘期5年),采用协议工资制,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实行体制内管理的,实施同类人员正常工资制。
(二)对高端特聘管理人才和地级市承担政府管理职责机构管理人才,实行聘期管理(每一聘期5年),由用人单位采用协议工资制,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
(三)对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管理人才,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聘任,实行市场化薪酬及契约化管理。
(四)符合我省相应人才引进政策中明确的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3日至3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以网上填报个人中文信息的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招商引才网(www.contacthainan.gov.cn)。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到海南省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450室,邮编:570203)。
通过初步审核后,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清单: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惩文件、主要学术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履历业绩分析
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原则上按1:5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
(四)面谈测评
专家评审小组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谈测评,原则上按1:3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
(五)研究确定任用建议人选
组织实施考察,原则上按1:2的比例提出任用建议人选。
(六)办理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任职手续。
如选聘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聘。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380221、65380103
传 真:0898-653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