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
导读:2019年甘肃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9:00—17日17: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计划在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洽谈会期间,为酒泉市肃州区等县(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2名,其中肃州区78名,玉门市30名,瓜州县40名,敦煌市10名,肃北县11名,阿克塞县3名。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2019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备《岗位简表》明确的岗位条件和所列专业。
3. 符合前述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2017、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肃北县、阿克塞县及其他县(市、区)移民乡镇符合学校岗位条件的2016、2017、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
4.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有关部门或机关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正在失信惩戒期内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9.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未取得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毕业后所在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为准)。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