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株洲醴陵市选调教师20名公告
导读:2019年湖南省株洲醴陵市选调教师2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编办、株洲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醴陵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醴陵市外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20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选调计划
农村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共计20名。专业及任教学科不限。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选调相关信息将适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http://rsj.zhuzhou.gov.cn/)、“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网”(http://www.lledu.cn/)发布。
五、报名(含资格初审)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周六)至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地点:醴陵市教育局202室。
3.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
⑥县(市、区)教育、编制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⑦一寸近期免冠照3张。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和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