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1人公告
导读:2019年四川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1人公告已经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4月2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8:30至4月27日9: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于2019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及其他人员。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应聘与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学科相一致的教师岗位;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已取得了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考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骨伤、中医学等专业的普高全日制专科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等专业的普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4月2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等项目人员。
(二)招聘范围
紧缺专业不限招聘范围,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本州的岗位需具备2016年3月15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3月27日至2001年4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的,以调整后的为准。招聘名额为381名,其中教育类岗位招聘124名,卫生类岗位招聘122名,综合类岗位招聘135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体检、考核、公示、审批、派遣等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http://bm.e21cn.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注册,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7日至4月2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19年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5至30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4.资格初审。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初审合格者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卫生类临床岗位报考者学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学历审核”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3月27日至4月4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岗位调整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医疗卫生岗位、农林水岗位、地质矿产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5:1,其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需退费的由考生之家网站向报考者退费。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7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 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教育类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藏语文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藏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数学(藏汉双语)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数学(藏)专业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其他藏汉双语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25%+《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党校教师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卫生类(含中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卫生类(不含中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卫生类藏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6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综合类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综合类藏汉双语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学科知识》,除藏语文、数学(藏汉双语)教师岗位外的其他藏汉双语教师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报考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现代教育技术、科学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报考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报考藏语文、数学(藏)教师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藏语文、数学(藏)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学科知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信息表(教育类)》。
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藏医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岗位需求信息表(卫生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藏汉双语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中小学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理科)》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理科)》(全国卷)。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
《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为准。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28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该科所有考生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2019年6月4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综合类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教育类、卫生类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中小学(含党校、中职校)、特殊教育、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藏语文、藏汉双语教师岗位以用藏语上模拟课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
卫生类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综合类采取公共科目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州面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县(市)、乡(镇)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认定教师资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教务处及当地教师认证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原件, 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尚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级别:初级〔士〕,类别:护理学)”的应聘人员必须出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辞职、辞(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辞(解)聘的证明书;报考面向“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应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报考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通知,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生健康委通知),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