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丰泽区招聘编外合同教师230名公告(2)
四、加分手续办理
本次考试加分参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8日-3月29日上班时间至丰泽区教育局(地址:丰泽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西楼206)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丰泽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的相关举证材料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审核,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4日,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成绩。成绩合格线为5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本次招考采取只笔试不面试方式进行,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予聘用。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只需参加体检,并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优先录用(若出现报名人数超过拟录用人数的,则由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区教育局将组织补充招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若符合岗位条件可报名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的录用办法与第一轮招聘一致。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先扣除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后,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由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
考察合格后,组织考生选择任教学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余考生根据岗位剩余情况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选择任教学校。
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八、其他事项
(一)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后,食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教育局系统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456。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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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分学校人数、学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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