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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统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19-03-25 10:53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北京市统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地点为北京市统计局106会议室(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为北京市统计局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应届毕业生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招聘管理岗九级2人,专业技术岗十二级1人,详见《北京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说明》(附件1)。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地点:北京市统计局106会议室(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打印的《北京市统计局事业单位职位申请表》(附件2),职位申请表须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户口本(卡)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个人权益缴费记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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