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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25 09:56  |  互联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硕士招聘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直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 1:5的,则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量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情况。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过程全程摄像,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另外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我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院、省卫健委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健委审核,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2150713 监督电话:0351-21507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年度省外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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