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平顶山宝丰县选聘优秀人才100名公告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媒体发布,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工作将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政审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包括各项荣誉、作品等)、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选聘人员,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选聘人员报经宝丰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选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原职级待遇不变,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正式聘用人员(经房管部门查询在宝无住房)县财政给予5年15万元(每年3万元)住房补贴。
选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原身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不变。
六、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选聘工作进程,由宝丰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选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651513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丰县公开选聘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131001
附件:宝丰县2019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2019年5月9日
(本公告经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授权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