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703人)
(八)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登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页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可自行登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页查询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下载政审表。
体检、政审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7月3日
(九)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至14日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岗前培训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30日
(十一)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劳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薪酬待遇
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非在编教师薪酬根据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情况,比照相应学历毕业生纳编初定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资标准计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乡村学校和乡村幼儿园任教的非在编教师参照在编在职教师享受基层岗位津贴。
今年乌鲁木齐市招聘的在编教师办理聘用手续后,将选拔一部分教师到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支教一年。
本简章由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
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0991-4638184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91-2956089
附件:
附件1:2019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19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3:2019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2019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笔试说明.docx
附件5-1:2019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报考在编教师岗位考生填写).xls
附件5-2:2019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报考非在编教师岗位考生填写).xls
附件6:2019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政治思想审查表.doc
附件7:2019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流程.docx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