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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9名)

2019-05-10 17:58  |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9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报名咨询电话:0573-87233163。更多最新招警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9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约为6.4-7.8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5月10日至2001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符合基本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1. 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人员;

  4.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办公室(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501号海宁市公安局传达室西侧);报名咨询电话:0573-87233163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填写《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测试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合格总分120分,其中单项成绩不得低于35分;纵跳摸高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报名人员一年内报考过海宁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并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再参加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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