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三)考试
1.面试
(1)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采取公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法,面试科目根据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留置陪护)岗位的特点设置。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征求意见稿)。裸眼视力放宽至4.6(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再放宽视力要求),须增加尿检。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三)公示: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和放弃录用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方式
(二)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一经聘用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
(三)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等依照用工单位规定。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及职业素质培养。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规定购买社会五大保险,人均工资4000元/月(含五大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峨山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峨山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实施,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77-4011555 0877-4011054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