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监狱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35人)
因工作需要,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同意,云南省临沧监狱决定面向临沧市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在云南省临沧监狱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三类岗位人员”,主要配置到监狱辅助管理岗位。辅助管理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共招聘男性35人。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招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监狱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相关事宜,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拟招聘岗位
1.监狱辅助管理岗位;
2.监狱生产关键要害岗位;
3.罪犯技术辅导岗位。
本次招聘辅助警务人员在监狱及其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拟招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享有的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必须的工作条件;
2、依法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3、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4、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狱管理制度;
2、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服从监狱管理,听从警察指挥;
4、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临沧市户籍,身高1.67米,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监狱警察职工子女、具有教师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以及医护人员资格等人员优先招聘使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