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人)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东营市公安局委托,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东营市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根据派遣计划,招聘辅警30人,派遣到东营市公安局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东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18-30周岁(1988年 6月23日至2001年6月23日);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18-25周岁(1993年6月23日至2001年6月23日),以上均具备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岗位调配;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9:00— 25日11: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24日11:00—25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
具体报名办法: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聘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及有相关身份等要求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照片(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0K以下)。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