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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东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人)

2019-06-19 09:32  |  东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9年7月4日9:00—5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东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考生自负。以上材料A4纸打印,是应聘人员面试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确保字迹、照片清晰,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结束后,对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2的招聘岗位,可根据需要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面试由招聘机构统一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及聘用

  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后,按面试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者与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东营市公安局工作。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配发统一辅警服装,缴纳“五险一金”。薪金待遇每人每月工资34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46-7019068

  监督电话:0546-7175986

  附件1:东营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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