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20名)
七、面试
1.2019年宁洱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
2.参加体能测评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2019年7月4日至5日;面试地点:宁洱县公安局办公大楼。
4.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选岗对象。
八、体检和政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核把关,凡发现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审核人相关责任。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宁洱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录用体检表》请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后提供给医院。
注: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政审
本次招聘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公安局具体负责考生的政审工作。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政审。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宁洱网(http://www.ne.gov.cn/)宁洱长安网(www.neca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或关注“宁洱警方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十、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体能测试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宁洱县公安机关工作岗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
1.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参加宁洱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宁洱县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工作,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李警官15758220038 0879—3316258
杨警官13769085699 0879—3232239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