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补缺招聘勤务辅警公告(600人)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九)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以及岗前培训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由市级财政按“三类勤务辅警”标准5100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保障,应发工资标准约为3700元/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二)其他福利。
1.购买意外伤害险;
2.配发辅警工作服装;
3.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
4.每年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中秋节、春节及生日慰问等;
5.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在岗技能培训;
6.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7.工作表现良好者工资逐年递增;
8.有良好的晋升通道;
9.每晋升一个类别,工资待遇按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足额增加;
10.提供食堂就餐;
11.除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呈贡区以外户籍均可提供住宿。
本公告由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352309、63352980、6332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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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