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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书记员、法警公告

2019-06-25 16:48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40-11:00;下午13:40—16:00)

  2.报名程序: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家公职人员担保签字证明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鸡冠区人民法院政工科806室报名(联系电话:0467-2381583  0467-2381590; 联系人:李瑞雯 邵榆博)。报名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形式

  1.岗位基础科目

  (1)书记员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测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7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70个字的1字计1分,最高分不超过30分。

  (2)法警体能测评: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公共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性法律规定以及党建、时政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以岗位基础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录用

  参加考试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从最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招考单位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鸡冠区法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参照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当体检、审核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审核合格者弃权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微机打字、笔试、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鸡冠区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其他事项

  1.为保证队伍稳定性和良好接续,招聘人员在我单位工作时间至少应满三年。因私人原因,不能满足该条件的,请慎重选择。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我院不解决住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 0467-2381583  0467-2381590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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