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营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0名)
2019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0名)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东营众海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二、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应聘人员为退役士兵者可优先录用;
(四)身高1.70米以上;年龄18-30周岁(1989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岗位调配;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安保岗位从业经历的优先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