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招聘中小学、幼教教师公告(160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16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160名,其中中学教师36名,小学教师104名,幼教教师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师范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取得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不限户籍;往届毕业生为邢台县或邢台市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邢台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4、年龄18-30周岁(1988年7月10日至2001年7月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应聘幼教教师岗位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共10个学科,其中招聘语文教师36名、数学教师46名、英语教师21名、生物教师3名、化学教师3名、政治教师5名、音乐教师11名、体育教师6名、美术教师9名、幼教教师20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