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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19-07-09 09:21  |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会计管理岗、管理岗、科研管理岗内容为公共知识,海洋环境与生物技术岗、海洋科学研究岗、水产科学研究岗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

  (3)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考试人数的平均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内容。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前,由招聘工作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分最高分者优先入围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聘用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后,5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898-65349603

  传    真:0898-66517570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517583

  附件1: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附件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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