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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17名)

2019-07-11 16:15  |  曲靖人社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核准后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市属三甲医院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人员流动、收入分配、工资核定、退休待遇等方面按照国家、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录(聘)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调动程序办理完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按规定向曲靖市卫生健康委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中共曲靖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本方案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874-3313142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874-3362089

  曲靖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

  0874-3331672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874-3122953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

  0874-3101482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363670

 

  附件: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属三甲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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