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招聘479人公告(第二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各旗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项目岗位”报名交费时间截止后,对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转为普通岗位,在其他岗位报名期间继续进行报名(其他岗位报名开始后,“项目岗位”报名期间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自行转报其他岗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整体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对于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交费成功的,予以退费(所交费用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市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笔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五类试题,并提供相应的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五类试题分别为:A综合管理类,B社会科学专技类,C自然科学专技类,D中小学教师类(进一步细分为四类试卷:D1中小学教师语文类、D2中小学教师数学类、D3中小学教师英语类、D4中小学教师综合类,不再单独设置D类试卷),E医疗卫生类。
各岗位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应聘汉语授课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五)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六)笔试成绩计算
《中小学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成绩和《综合能力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成绩均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应聘岗位相应笔试科目卷面成绩÷2+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是指: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汉语授课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和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作出书面申请),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各旗县区及市直单位主管部门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