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招聘479人公告(第二批)
为了做好2019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19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要求,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9人,详细情况见《2019年度巴彦淖尔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至2001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含18周岁和35周岁);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9日至2001年7月29日期间出生,含18周岁和40周岁)。
6.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高考入学前为巴彦淖尔市户籍的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含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在巴彦淖尔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予以解聘。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以下简称“项目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截止2019年12月 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19年12月 31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9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相关信息还将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报名时间:
“项目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8:00;
其他岗位(普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蒙授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5日9:00—8月9日18:00。
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左侧“查询报考信息”功能中选择任意岗位查看相应岗位报名人数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项目岗位”和其他岗位不可重复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注册登录后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
注: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即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均参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未如实填写专业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注:报考“蒙汉兼通”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必须选择蒙语答题,报考汉语授课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选择汉语答题。请考生务必注意。)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项目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9:00至8月1日12:00;
其他岗位(普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蒙授毕业生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2:00。
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项目岗位”交费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9:00至8月1日18:00;
其他岗位(普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蒙授毕业生岗位)交费时间为: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8:00。
交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4.“项目岗位”和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2019年7月29日9:00至7月31日18:00,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8:00),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项目岗位”和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直至交费时间结束期间内(2019年7月31日18:00至8月1日18:00,2019年8月9日18:00至8月10日18:00),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据实完整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 电话:0478-8527277)审核登记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减免的费用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办理退费手续后30日内未退费到账的,请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478-8527225)联系。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连同填好的《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笔试考点和准考证号可不填)和本人身份证,以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的形式,“项目岗位”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1日18∶00前、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10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电子邮箱:bynerc@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6.《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