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赤峰巴林左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名)
3.笔试方式和成绩评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笔试试卷命题、阅卷等事项委托异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笔试成绩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能测试
由旗人社局和旗公安局组织实施,旗纪检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2、体能测评项目为五项,每项20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评项目除《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外,增加100米和俯卧撑两项体能测评项目(具体评分标准由旗公安局按相关规定拟定)。
3、评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成绩占总成绩50%。
(五)加分因素
1.具有散打、排爆、狙击、谈判等特长的,在总成绩上加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并进行现场测试)。
2.符合以下条件者,在总成绩上加3分。
(1).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子女;
(3).被旗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的;
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加分值最高的一项。
总成绩=(笔试成绩+2.5)×50%+体能测试成绩×50%+符合最高加分条件所赋分值。总成绩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
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成立政审考察工作组,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再次从报考人员总成绩中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聘用,享有以下待遇。
1、旗公安局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旗人社局备案。
2、实习期6个月,实习期间工资待遇按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巴林左旗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后,转为六级辅警,并兑现工资等相关待遇。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按照巴林左旗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执行,实行层级管理。
3、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符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条件的续签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旗人社局和旗公安局负责解释。
巴林左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