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54人公告
5.面试成绩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公布。
(五)试岗
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间待遇标准比照隆安县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一类外聘人员待遇标准给付,待遇金在两个月试岗结束后发放。如试岗人员试岗时间未满两个月,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的,不予发放相应待遇金。
(六)考察
试岗期满2个月后,将对试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的现实表现、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选均淘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县人才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面试、试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经查实发现应聘者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7天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隆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被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协议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聘用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分5年平均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4个档次: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0万元安家费(4万元/年);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费(2万元/年);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5万元安家费(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1万元/年);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2万元安家费(0.4万元/年)。
(三)聘用人员5年内可以享受住房补贴。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900元;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月住房补贴700元;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500元;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300元。聘用人员如已享受聘用单位安排的周转房或本县提供的人才公寓、人才房,不再享受以上住房补贴。
(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优先推荐参与县内外各级各类培训班,优先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类人才评选工程,优先作为隆安县“拔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对象。
(六)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县所属学校内选校入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设有招聘人数、专业类别、学历条件,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协议(含试用期),且承诺5年内不报考、调出隆安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报考、调出手续;5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视为解约,不予支付当年安家费,且支付一定违约金。博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4万元,硕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本科生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考取隆安县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不再继续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聘用协议文本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进行草拟,聘用协议签订后报县委人才办备案。
(四)招聘到教师岗位的,如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将不再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1-650770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