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烟台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2019年山东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要求,现就2019年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考生务必于2019年8月7日上午6:30前到达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院内(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集合。
考生除特殊情况并经烟台市公安局同意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要求
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 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其他未尽事宜,按《2019年山东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烟台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35-6297132。
附件:1.2019年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2019年烟台市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烟台市公安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