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春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213人)
导读:2019长春市公开遴选公务员213人,报名时间:8月16日 上午8 :30—11:30下午13:00—16:30,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76686。所有考生笔试都要参加综合知识测试;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还须参加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每科考试卷面均为100分。长春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适应长春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有关规定,长春市面向基层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此次长春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共计213人,具体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长春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此次遴选面向各地基层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均称公务员)进行。
1.地级市和副省级市辖区机关公务员可报考长春市直部门(单位)机关职位;
2.县级(含地级市辖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报考长春市直部门、区直部门(单位)机关职位;
3.中央和省机关设在县级及以下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4.长春市直、区直机关公务员不得报名参加同级部门(单位)机关遴选。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正科级(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任正科级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遴选职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日为准(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报考党委部门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以2019年9月1日,即到2019年9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市级及市辖区机关人员工作5年以上的可放宽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考生所在地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