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韶关市始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公告(19名)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韶府办明电〔2017〕296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医技人才储备工作,我县决定,2019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共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19名(职位表见附件1)。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由县卫健局统一调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引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三)男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五)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5年,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和护理学初级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定向顿岗镇卫生院,分配至县看守所。(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六)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始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才程序及方法
引才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或试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10日在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ds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韶关市始兴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太平镇红旗路2号,机关幼儿园对面),联系电话:0751-3313041。
3.提供报名材料:
(1)《韶关市始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关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3))2019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和其他材料报名。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符合引才对象第四条,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6月止。
(7)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验者,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未提供的不在《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引进人才评价维度表(始兴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中计分。工作年限按周年算,计算至2019年6月止。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