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十堰竹溪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36人)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
(二)考试
1、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特长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因面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体能测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9月21日,竹溪县公安局。
2、体能测试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进入面试后还需参加体能测试,按照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具体测试内容及标准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2019年9月22日,长安学校。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竹溪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依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及学业完成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竞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竹溪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方式
1、《劳动合同书》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两年一签订。
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对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公安局统一测量配发服装,并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和使用必要配发防护装备。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辅警,由派出所安排食宿,其中在偏远派出所工作的辅警,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交通、生活补助。并根据其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工龄工资50元/年。工资待遇按照3万元/年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组织领导
此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考工作由竹溪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咨询电话:2846517 (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2846515 (县公安局纪委)
附件2:《竹溪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竹溪县公安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