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1名)
1.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省教育厅、人社厅。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 %,专业知识占 60 %。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3)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省教育厅、人社厅。
面试采取讲试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试讲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内容把握、教学方法运用、教学难点处理、板书规范程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仪态等。答辩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拓展、研究解决问题能力、业务潜能、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侯老师
咨询电话: 0358--2100673
监督电话:0358--21006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