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7人)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17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中专)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中专)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19年9月30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共分为三类岗位,采取分类进行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第一类:高层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道德素质、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高层次岗位总成绩即为结构化面试成绩,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