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7人】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临床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2019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 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报考事业单位非定向岗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可享受5分加分,计入原始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和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应于11月25日至11月28日(工作时间)到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2办公室提交《“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岗位数3: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4)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计算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腔剧团岗位除外)各占50%。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今日竹山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今日竹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4621
举报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5235
附件:
附件1:岗位表(汇总表).xls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加分表.xls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