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林业科学研究院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9:00—11:3 0。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考试。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4.“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 人员岗位若于2019年11月25日24:00缴费截止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聘用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请于2019年11月27日登陆网站改报普通岗位,放弃报名的考生缴费成功的给予退费。
5.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7. 笔试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将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6.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和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本次面试在标准化考场采取专业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时间10分钟。
4.面试命题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领域的专家,在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和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入闱进行。在试题的命制、印刷、送达接转和保管启用的各个环节中都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凡是在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此次招聘考试每个岗位总成绩分数线最低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由我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有关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成立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及所属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科研教育示范基地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471-2280146(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考务单位: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咨询:0471-6600198、6601168(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471-2280217(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