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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泰州高港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人)

2019-12-17 16:59  |  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健康委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全区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区2019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5日到2001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招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以下简称高港区卫健委)。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向社会公布本公告。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考生的各类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高港区人社局一楼西侧大厅(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9:00~12:00,14:00~18:00), 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9:00~12:00,14:00~18:00)。

  高港区卫健委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9:00~12:00,14:00~18:00)。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高港区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高港区卫健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高港区2019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高港区2019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高港区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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