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遴选人员公告(33人)
(二)笔试
考试时间:2019年1月4日上午9:00至11:00。
考试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技师学院、铁岭新区鸭绿江路28号)
考试办法:考试前,由所在单位将准考证发放给考生,考生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考试用品参加笔试。
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计划1:2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加分
此次招聘工作,援疆辅警笔试成绩加5分。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事业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施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因政审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市公安局公安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留置看护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按照相关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遴选考试到留置看护中心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原用人单位按其原岗位等级和待遇安置,恢复其原经费保障渠道。
留置看护人员工作岗位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报考。
(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开除辅警队伍,今后不得录用为全市公安机关辅警。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考各环节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坚决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集团作弊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铁岭市公安局、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24-74847960
铁岭市公安局干部科 024-72843056
调兵山市公安局政治处 024-76992019
开原市公安局政治处 024-73837058
铁岭县公安局政治处 024-72258036
昌图县公安局政治处 024-75823706
西丰县公安局政治处 024-77895647
清河区公安分局政治处 024-72188012
附件:
附件1 2019年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19年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xls
铁岭市公安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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