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62名)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按遴选机关要求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二)面试。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重点测查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0年3月7日(星期六)。面试地点由各遴选机关通知考生。
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三)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
遴选机关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通知当事人。考生可以拨打遴选机关电话查询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各遴选机关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各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单位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本单位没有网站的,通过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北京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北京市公务员局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