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调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0年度医师定期
考核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做好2020年度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调整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调整
(一)原定“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对考核机构进行审核,并将非考核机构的医师委托分配到考核机构”,现调整为2020 年 2月 1 日至 3 月31 日。
(二)原定“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医师个人网上报名时间”,现调整为 2020 年 4 月1日至 4 月 30日。
(三)原定“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医疗机构对医师个人报名进行审核认定,考核机构对网上数据进行审核认定”,现调整为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31 日。
(四)原定“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各医疗机构对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含多机构执业备案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时间”,现调整为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6月 30日。
(五)原定“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业务水平测评时间”,现调整为 2020 年7 月 1 日至 8 月 31日。
二、特定人群考核
(一)凡直接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师,报名时进入简易程序进行医师定期考核。
(二)凡拒绝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师,其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 以上二项均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认定。
(四) 凡直接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师进入简易程序后,业务水平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合格。
联系电话:65561028、65560276、65859685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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