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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株洲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0-02-24 13:30  |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湖南省株洲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株洲市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株洲市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株洲市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工作满2年,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没有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5.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0年1月1日前取得;

  6.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8.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水务网站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在株洲市水务网站公开发布。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按疫情防控要求作好防护;网上报名须提前电话预约报名,并将报名所需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62274228@qq.com)。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株洲市水利局人事科315办公室(天元区嵩山路268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编制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事业编制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职业职称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其他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及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必须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六)准考证领取:由株洲市水利局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八、考试考核

  (一)开考比例

  选调计划岗位2(中级技术岗位)的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必须大于1:1)或核减选调计划。

  (二)考核考试方式

  选调计划岗位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通过量化评分及专家评审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工作业绩等能力水平。具体考核方案由株洲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考核时间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选调计划岗位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水利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与文字综合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试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株洲市水利局另行通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应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十、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株洲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株洲市水务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取消选调资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株洲市水利局: 0731—28686701(咨询)

  株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924(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公告由2020年株洲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水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水利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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