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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酉阳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4人)

2020-03-30 15:16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到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大道256号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01室填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交1寸本人免冠登记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23-75315804。

  (二)测试

  1.笔试。报名截止后,全体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写作,实行百分制。

  2.技能测试。全体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采取看文打字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成绩=每分钟打字数×正确率。

  笔试和技能测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测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体检和政审

  1.综合成绩按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综合成绩前4名参加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酉阳县法院官网公布。

  体检由酉阳县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主动放弃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五)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酉阳县法院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首次与我院签订7年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1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2020年度内,我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也可在现场报名时填写。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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