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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徐州丰县引进经济人才35名公告

2020-05-14 17:27  |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引进计划,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考察体检工作由县经济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及时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符合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引进的经济人才将作为丰县县管党政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对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的,适时提拔任用;工资待遇参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按规定每年享受1万元生活补贴及2万元住房补贴,同时享受用人单位工会福利待遇。

  六、引进工作纪律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实施。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引进;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此次经济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03257(经发局),89215163(人社局),89210353(编办)。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16-892151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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