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南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公告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南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2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南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对国家统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管理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包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均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对毕业时或毕业后签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或经单位(性质不限)参保并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不视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简章所指择业期的期限为2年,从应毕业的次月起算,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5月26日9时至5月27日18时期间,登录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中“2020年事业招聘”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报考页面的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5月28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报考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咨电话咨询023-71420469)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5月2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10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报名人数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将于5月26日至27日期间,每半天公布一次,最终报名人数将于6月1日公布。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0年6月2日9:00起至6月4日24:00登录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中“2020年事业招聘”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6: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南川区教委所属岗位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5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50%);南川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岗位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5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50%)。考试大纲参照2019年4月发布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6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于2020年6月12日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项目详见《南川区2020年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
其中: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试讲时间10分钟;专业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答辩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5% + 综合面试成绩×35%。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总成绩、体检人选及体检相关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