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55人)
一、招收原则及基本条件
(一)招生原则: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招生公告》(公告〔2020〕3号)文件精神,我院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基本条件: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指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已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不能再次报考。
二、招生计划
医院将面向全国招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紧缺专业优先招生招录(中医全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同时服从专业及基地调配,具体专业及名额如下:
序号 | 国家级基地 | 国家级基地协同单位 | 培训专业 | 招收计划 | 备注 |
1 | 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 无 | 中医内科 | 10 | |
2 | 中医儿科 | 6 | |||
3 | 中医妇科 | 6 | |||
4 | 中医外科 | 5 | |||
5 | 针灸推拿 | 5 | |||
6 | 中医全科 | 23 | |||
合计 | 55 |
三、报名方式和招生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行实名网络填报。报考人员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址:http://218.95.142.8980/Index.aspx。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20年7月1日8:00至7月7日24:00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0年)》。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
(三)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0年)》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委派人员需提供单位委派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统一为A4纸打印)
现场确认地点: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科教中心四楼一教室。
地 址: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确认时间:
2020年7月14-15日8:00-12:00 14:30-18:30。
(四)招生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占70%,由全区统一组织考核;面试成绩占30%,由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实施。按考生两项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每位考生限报1个住培基地和1个培训专业。第一批未录取的考生,请及时查看其它各住培基地公布的录取结果,根据个人笔试成绩,填报的第志愿进入补录工作,并按各住培基地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汇总考生报名信息时,对报考2个及2个以上住培基地或培训专业的考生,取消其参加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五)笔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
笔试地点:7月13日-7月17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一准考证为准。
笔试由宁夏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试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
(六)面试时间:2020年7月22日8:30-18:00;7:30进场。
面试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科教中心四楼一教室(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面试由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组织实施。
面试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时间、地点: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宁夏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官网发布的信息。
四、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三年,即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结业。
五、相关待遇
(一)根据国家卫健委、自治区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培训期间由财政及培训基地给予学员一定学习生活补助,其标准不底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人员的工资待遇。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福利待遇标准公布如下:
1.全额享受国家及自治区补贴住培医师的生活补助。
2.每月每人由医院补贴缴纳与本院同级别职工同等水平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险。
3.每月每人补贴发放与医院职工同等误餐补助。
4.按照医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发放管理办法,每月每人由轮转所在科室根据个人实际工作量、工作效率等指标考核后发放奖励性绩效。
5.值班费依据是否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能否独立值班等标准,考核后予以发放。
5.培训期间住培医师获得的荣誉将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奖励。
6.相关福利待遇随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变化和医院发展形势随时调整。
7.凡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需签订委托协议。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低于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收入水平的部分我基地将统筹运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和基地自筹经费予以补齐。
8.在院培训期间,自愿报名参加宁夏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由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授予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二)三年培训期满经参加国家组织的结业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所有新招收培训对象须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道,无故逾期1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被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对象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住培或被退培处理者,基地不再发放相应的补助及工资,同时退回财政及基地用于该学员所产生的费用。
六、咨询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白延平 田昀
移动电话:15825318536 13995387197
联系电话:0951-88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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