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选调公告(40人)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关于2020年(公告)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眉山天府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加快整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纳入与相关区域人事人才交流,经研究,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共29个职位,40个名额(具体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为加快整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人才聚集地,本次选调范围为成都平原经济区城市(成都,绵阳,德阳,乐山,眉山,遂宁,资阳,雅安),川南城市群(内江,自贡,宜宾,泸州),川东北城市群(南充,广安,达州,广元,巴中),重庆市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符合具体选调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公认。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三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人员工作经历。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6月30日。
选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调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具体选调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姓名”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3046031@qq.com。
(1)《2020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2.简历筛选。根据选调岗位需要,选调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必要时可进行网络面谈),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简历筛选结果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