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xinjiang.gov.cn)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参加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证明”(附件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面试
1.报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除新疆工业经济学校)的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工作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的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分为两个步骤,首先组织考生进行教学试讲,试讲结束后,统一进入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xinjiang.gov.cn)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集合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另选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1.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察。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生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xin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2355247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xinjiang.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