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医公告
2020年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3人校医12人公告
2020包头稀土高新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3人校医12人职位表《
一、招聘计划
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3名(其中高中18名、初中18名、小学32名、幼儿园25名),校医12名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师范类、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及原国家“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岗位表》。
(6)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2018-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允许报名参加招聘工作,如进入拟聘用范围,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聘用后1年内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聘用单位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讲(校医面试,以下简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5天。
(二)报名
1.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事考试栏目选择网上报名2020年高新区教师招聘,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工作(因受防控新冠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实时关注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通知。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签署《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2020年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健康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已经工作的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需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第二学位专业不可报考),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的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由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简要说明理由。
6.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7.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 打印准考证。(因受防控新冠疫情影响,初审通过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的笔试通知)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将用于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和体检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9.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数量。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教师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3.校医笔试科目为《校医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岗位与参加试讲(面试)人数1:3 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试讲(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试讲(面试)。
7.进入试讲(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在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布。
2.进入试讲(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教师资格证按规定暂未取得可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试讲(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试讲(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试讲(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试讲(面试)
1.试讲(面试)由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另行通知。
2.进入教师试讲范围的报考人员:试讲分科目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同科目试讲人员讲同一节课,限时讲课,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
3.进入校医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试讲(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面试),凡是在试讲(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4.试讲(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试讲(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或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5.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面试)时报考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6.总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8.试讲(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身份为高新区合同制教师、校医,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为两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者按照合同制教师岗位聘用方案进行岗位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查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办理录用手续后,报考人员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报考人员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稀土高新区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公告由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0472-531100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0472-5221931
(三)监督电话:
包头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472-5310947
附件:《2020年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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