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教师公告(25人)
(1)《报名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简历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学位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及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件);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须提供工作证明。见附件4《工作证明(模板)》;
(7)在职人员报考者,应提供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考核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发放《综合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四)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周六)上午9:00点开始。
2.综合测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3.综合测试方式
(1)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得分≥1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辅导员岗位采用理论宣讲和提问的方式,时间为30分钟,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备课材料),理论宣讲时间5分钟,提问时间5分钟。其他岗位采用讲课(试讲)和提问的方式,时间为40分钟,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备课材料),讲课时间15分钟,提问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为8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考核招聘。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加试。面试总分相同,进行加试(笔试,时间二十分钟,内容为专业知识),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五)综合测试成绩公布
综合测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在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内,按面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电话通知并确定体检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接到体检通知后自愿放弃体检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组织及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市内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于体检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复检只进行一次,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局按规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市内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自动弃权及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次考核招聘只递补一次,无符合递补条件要求者,取消该考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