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省成都体育学院招聘教师公告(60人)
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9月人才招聘公告(2020年第2号)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体育学院是国家部署在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学校始建于1942年,原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六所体育院校之一,现为四川省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学校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附属体育医院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现有22个本科专业,跨教育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艺术学、历史学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体育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新闻传播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同时还拥有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和运动医学为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拥有一支结构优化、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突出的师资队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显著。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区,毗邻闻名中外的历史名胜武侯祠,学校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布局合理,体育训练场馆、教学科研与实验仪器设备、图书文献保障和相关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能较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学校秉承“行健不息、积健为雄”的校训,坚持“办学传统塑风格,改革创新聚活力,多元服务拓影响,内涵发展上台阶”的思路,淬炼形成了“以体为本,体医渗透、体文结合”的鲜明办学特色,学校依托学科优势,在国家全民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彰显出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了智囊作用,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情况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网站www.cdsu.edu.cn。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全职博士后。详见我校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招聘全职博士后公告》(http://www.cdsu.edu.cn/xwgg/ggtz/13462.html)。
(二)教学科研训练岗位。详见附表《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9月人才招聘计划》。(以下内容均为教学科研训练岗位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三、招聘方式
“考核招聘”方式招聘指在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
四、引进人才待遇及职责
(一)拟聘人员如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本人申请且经学校同意以高层次人才方式聘用,可按高层次人才确定岗位职责及待遇。
(二)学校给予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高层次引进人才待遇及职责按《成都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类型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优秀专家 |
50 |
50 |
术科人才 |
40 |
15 |
人文社科人才 |
40 |
15 |
医学、运动康复与运动人体科学人才 |
40 |
50 |
高水平教练人才 |
40 |
(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和薪酬待遇可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情况具体商定。
(四)未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给予5万元安家费(税后)和10万元科研启动费。
五、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成果(其中,应届博士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六、报名
应聘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登陆“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注册、登录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以第三方认定意见为准;
3.应聘人员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高校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4。
4.有职称资格、运动等级等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5.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明扫描件,有期刊论文级别要求的提供论文检索报告等证明扫描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七、初审、复审简历
学校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根据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以及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考核名单。
八、考核
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考核和学校综合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择优进入学校综合考核。
因工作需要,可对引进人才的专业考核与综合考核合并进行。
(二)考核时间
由人事处、二级院系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招聘系统网站届时的通知为准。
九、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学校以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个人综合素质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宁缺毋滥”。
(二)拟聘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