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中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42人)
为满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东海县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下载、查看。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4年11月1日至2002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其中A01-A07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的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A09岗位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东海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按东海县中医院现有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中医院负责。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招聘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由他人代报,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东海县中医院办公室楼四楼人事科。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1)《东海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除审查意见以外的空格均须填写,无相关信息的填“无”。在照片框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在“报考人(签名)”处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根据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东海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以上材料审核后原件退还。
(七)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缴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0月24日下午14:30-17:30至东海县中医院办公楼四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考生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
(八)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进入操作考核的护理人员收取操作考核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九)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东海县中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中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东海县中医院微平台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考试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试方式
1、A01--A08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09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
2020年10月25日09:00-10:30笔试
2020年10月26日09:00-18:00面试
2020年10月27日09:00-18:00操作考核
3、考核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及操作考核地点另行通知(将在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东海县中医院微平台上公示)。
(二)笔试
1.A01--A07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A08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A09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注意事项:(1)本次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考核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分岗位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四)操作考核
A09岗位操作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A01--A0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A09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操作考核成绩×4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操作考核及总成绩在每项考核结束后,当天在东海县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或东海县中医院微平台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中医院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体检由东海县中医院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该岗位的面试(A09岗位为操作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东海县中医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东海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入职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不含规培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6543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东海县中医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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